一、汽車租賃公司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對租出車輛到指定汽車修理廠進行維修。
2、負責有關規定的車輛各類保險、各類稅費及管理費。
3、保證車輛租出時性能良好,備胎、隨車工具等齊全有效,并與汽車租賃人交接清楚。
4、協助汽車租賃人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按保險公司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5、負責對租出的車輛進行正常的修理和定期保養。
二、承租人的責任和義務
1、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租賃公司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人按所拆零件價的 2~3 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推薦閱讀:春節飯局多租車避酒駕
2、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在出車前,必須作常規檢查,如機油、剎車油、冷凝水、輪胎氣壓和燈光等,若發現問題,須速送中心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否則后果自負。
3、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不允許有損害本中心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為。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4、 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蚬收蠒r應馬上停止駕駛,并通知租賃公司。同時,還應遵從租賃公司的指示。由于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人則應馬上通知租賃公司并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
5 、對租賃的車輛不得轉讓、轉租、銷售、抵押及投資等任何侵犯租賃公司所有權行為;不得將租賃的車輛進行營運、體育、軍事、競賽等,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或腐蝕物品。